发布时间:2019-04-11 17:36:20 来源:国资委派驻纪检组
4月10日,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网打伞工作推动会后,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迅速行动,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督促区国资委党委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下发《关于对经营性房屋出租情况进行再次排查工作的通知》,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认识不到位、“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线索核查不细不深等问题,按照“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工作要求,对经营性房屋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线索。同时,对9家区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党政一把手开展经营性房屋出租情况排查谈话。
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重点围绕是否严格执行《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经营性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津河西国资〔2016〕7号)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出租价格明显低于周边同类房屋的出租价格的问题、企业出租房屋合同中的承租人是否存在转租牟利的情况、企业经营性房屋出租过程中是否存在无收入的情况等,认真做好问题线索监督核查,并向监督的7家机关、8家国有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及时上报疑似扫黑除恶问题线索、问题线索总体情况、重要问题线索案情及处置进展情况、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台账,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