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30 10:35:25 来源:河西区纪委监委
10月27日,河西区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任暨培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冰出席会议,向17名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交流发言。 王冰同志指出,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的有力举措,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对“谁来监督纪委监委”问题的有力回应,是促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王冰同志要求,特约监察员要把监督职责摆在首位,当好“监督员”,主动监督、跟进监督,从工作、思想、纪律、作风等各方面见人见事指出问题、提出批评建议。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当好“智囊团”,用好用足自身优势,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价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找准差距和不足,为提升水平、改进工作出真招、出实招。发挥联系群众优势,当好“连心桥”,及时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所在行业、领域、单位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找准症结,拿出务实管用措施。发挥影响力优势,当好“宣传员”,加强对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宣传阐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王冰同志强调,特约监察员要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为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做履职尽责的“担当者”,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特别要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的重点学习,客观公正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努力成为开展监督的行家里手。做遵纪守法的“示范者”,严以律己、遵纪守法,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履职,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以特约监察员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牢牢守住底线。 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区委统战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聘任会后开展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河西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任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根据《河西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津西监发〔2018〕1号),经有关单位推荐和考察,河西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17名同志为河西区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五年。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亦岑(女)、于笑(女)、马靓(女)、田楠、史嘉林、朱轩谊(女)、刘铮、齐辰、李心然(女)、李文静(女)、何丽莹(女)、邹超、张晓晨、侯婷(女)、袁继强、薛琮一、穆艺(女)。 天津市河西区监察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来源:河西区监察委员会)